司法部: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再犯罪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2月14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陈培勇在发布会上提到,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再犯罪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陈培勇闫昭摄
陈培勇介绍,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年多以来,全国基本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依法推动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和场所建设取得积极明显成效,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原则落实落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亮点纷呈,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陈培勇坦言,从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来看,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对于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至少有三个方面的积极影响和重要作用。
首先,促进严格依法监管,实现工作规范提升。如此次通报的案例中,检察院对北京市海淀区社区矫正对象孙某某违法出境、违规外出等情况依法提出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建议,帮助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及时纠正工作中未依法落实监督管理教育措施的问题,促进其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其次,社区矫正法确定了坚持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原则,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是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对象符合减刑条件、申请外出和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及时予以法律监督,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准确适用法律,依法维护了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促进其成为守法公民。
再次,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依法统筹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如此次通报的另一起案例中,人民检察院结合崔某某的病情诊断、专家意见等进行审查研判,提出符合收监执行情形的检察意见,与社区矫正机构形成了工作合力,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陈培勇表示,下一步,司法部会指导各地社区矫正机构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提升,确保国家刑事判决、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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