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害父亲居无定所,司法救助保护未成年的她重新走进校园

时间 • 2025-11-12 16: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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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母亲被害身亡,父亲打零工居无定所,小敏(化名)的生活陷入困境,接受教育更是成为一种奢望。

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首次联合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小敏的遭遇引人关注,不过,在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司法救助下,小敏生活已经步入正轨。

小敏母亲被害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万余元。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附带民事判决无法执行到位。

小敏为未成年人,其母亲生前已与小敏父亲离婚。小敏的父亲在城市打零工维持生计,居无定所。母亲被害后,小敏因丧母之痛身心遭受巨大打击,不愿在老家小学继续就读,来到城市与父亲生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查发现小敏符合司法救助情形后,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在决定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针对小敏辍学后虽恢复上学但只能在小学借读、无正式学籍,以及需要心理疏导等问题,立即与当地妇联及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帮助协调解决了小敏的实际困难。之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开展回访工作,为小敏送去书籍、牛奶等学习生活用品,鼓励其认真学习、快乐生活。

据介绍,本案是人民法院加大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为其提供学习条件的典型案例。司法救助不是终点,而是帮扶被救助人的起点。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祁彪记者赵倩北京报道

编辑郭宇责编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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