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内两次猥亵幼女,批捕

时间 • 2025-11-18 01:02:15
猥亵
电梯
两次

2021年9月9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寻求刺激、满足性欲为目的,分别于8月24日、8月26日,先后两次在电梯内对被害人(系未满14岁幼女)实施猥亵,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涉嫌猥亵儿童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