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老板指示司机超载22人 司机获刑后,老板也获刑

时间 • 2025-11-28 17:38:55
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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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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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多拉人,一辆核载6人的面包车上满满当当塞了28人。今年6月,该面包车司机翟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红星新闻曾报道听老板的话超载拉人上下班面包车司机被判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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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翟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近日,指使司机超载的老板邓某经成都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高新区法院判决邓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据悉,这是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机动车管理人危险驾驶案。

邓某从事绿化工程劳务生意,经常组织大量工人到工地上从事劳务工作。从2017年4月开始,邓某就将自己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交给翟某驾驶,翟某负责开车,帮助邓某运送工人往返于住处和工地。

2017年12月22日下午6时许,工人下班时,邓某打电话指示翟某驾车搭载27名工人。翟某行驶过程中,被执勤交警挡下检查。

经现场检查,翟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了非法改装,加装了一排座位。车辆本来核载人数6人,实际载人却高达28人,载客远远超过额定乘员。

翟某因为严重超员载客,危害了公共安全,此前已被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高新区法院判决构成危险驾驶罪。

↑视频截图

高新区检察院在办理翟某案件时,发现邓某是翟某和工人的老板,是车辆的管理人员。邓某为了降低运输成本,获取更大利益,不顾安全,长期指使司机超员驾驶。案发当天,也是邓某安排翟某将所有工人一次性拉走。

高新区检察院认为邓某对严重超员载客的行为,也具有直接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否则邓某可能会继续漠视交通法规,安排其他驾驶员继续超员载客,留下隐患。于是,通过立案监督程序,高新区检察院要求侦查机关对邓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查明邓某犯罪事实后,侦查机关将邓某移送至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高新区检察院审查后,将邓某提起公诉。近日,高新区法院判决邓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严重超员后,会影响车辆的加速、制动、转向等正常功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会影响司机刹车、避让,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因此切勿超员驾驶,超员驾驶带来的后果绝不仅仅是扣分罚款,还有可能构成犯罪。此外,超员驾驶也绝不仅仅是驾驶员个人的事,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也可能构成犯罪。所以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一定也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载客行为。”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

红星新闻记者赵瑜

编辑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