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
上海普陀,
金沙江路丹巴路,
发生一起机非事故。
民警到场后判断本起事故是因非机动车驾驶人横穿马路导致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避让不及导致。当场认定非机动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事故双方现场协商解决,非机动车驾驶人当场赔偿机动车损1800元。
对此,大量网友纷纷留言
支持交警“教科书式”的公正执法:
专业!思路清爽!
交警提醒: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规定的过街设施,千万不要随意穿行!
来源:新民晚报综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上海交警、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