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子公司办法落地,22万亿元银行理财要怎么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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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后称《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目前已有20家商业银行申请公告成立理财子公司,这意味着,超过22万亿规模的银行理财市场即将迎来巨大变化。
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今后买理财产品会产生哪些变化?业内人士指出,理财子公司不再设置销售起点,公募理财产品最低1元就可购买,更加“亲民”。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理财子公司制将实现理财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的风险隔离,彻底打破刚兑,未来投资者需要多了解产品披露信息和对应的风险,不能像过去那样“无脑买入”理财产品了。
变化:1元可买网上也可开户
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会对市民购买理财产品带来什么变化?
《管理办法》划定了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包含发行公募理财产品、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理财顾问、咨询服务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同时《管理办法》中还明确规定,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不设销售起点。
“不设销售起点,理财产品投资起点降低,这意味着将来1元即可购买,”一家股份制银行个金部负责人表示,原来商业银行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门槛最低5万元,今年9月各大银行将这一销售门槛降至1万元,而《管理办法》不设置理财销售硬性要求,虽然销售私募理财产品,仍需参考“资管新规”中对私募投资者界定,但公募理财产品取消了门槛设置,这意味着1元即可购买,“可以说更加亲民,受众也会更广。”
除了销售门槛降低外,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购买方式也进一步放宽。对于首次该买理财产品的用户,除了选择临柜面签外,《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允许客户通过电子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取消了首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必须临柜面签的要求,这意味着投资者可以通过手机、互联网购买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该负责人表示,未来市民从理财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更加方便快捷,而且通过电子网络渠道购买,投资者可购买的理财产品也将不再像过去一样限于一地,“投资者可以全网比价,这也增强了市场的竞争。”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杨慧敏认为,理财子公司未来或会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设置不同的销售起点。比如,现金管理类产品将会对标货币基金,销售起点或会从现在的1万元继续降低至1000元,“但封闭式净值型产品,销售起点可能不会太低,单位净值的每日变化更要求投资者拥有一定的风险意识,所以不太适合太低的销售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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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打破刚兑选产品要更谨慎
《管理办法》落地,不仅对银行理财市场产生影响,对整个资管市场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业内人士指出,《管理办法》出台后,银行理财在投资范围上将比公募基金更加宽泛,未来资管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理财子公司公募可直接投向股票,投资非标债权等,而最核心的还是驱动银行理财产品逐渐完成净值化转型,彻底打破刚兑,投资者不能再像过去一样“闭着眼”买入理财产品。
今年4月资管新规正式出台,随着政策落地,在明确打破刚兑,银行理财产品当中净值化产品比例逐渐增高。
“所谓净值化,就是不给理财产品定预期收益率,”一位证券公司银行业研究员告诉记者,过去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产品就像个“黑箱子”,无法及时反映到投资标的的价值变化,往往出现劣后收益由银行运用自有资金“补足”,这本身潜藏巨大风险,“未来理财产品实行净值化,理财产品像基金那样按净值申购、赎回,投资者根据净值型产品的上期年化收益或者年化业绩基准作为参考。”
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理财产品还可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实施“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此外,《管理办法》虽然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分级产品,但同时,银行理财子公司仍需要遵循不得为优先级提供保本保收益的安排。理财子公司在发行分级产品时,应加强信息披露,确保优先劣后级的收益更加公开化。
业内人士指出,《管理办法》放开了限制,一方面推动银行理财业务的子公司制转型,另一方面子公司制能够更好的实现理财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的风险隔离,避免银行运用自有资金为劣后级补足收益的情况。不过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理财产品更加“亲民、便捷”的同时,由于打破刚兑,产品投向不同,优先级不同,部分产品风险也相对较高。
“未来买理财产品,投资者不能光看收益高低,”普益标准研究员赵璐指出,未来投资者对于自己所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必须明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在选择产品时,充分了解产品披露的信息和风险,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时间:正式运营预期最早明年中旬
据记者了解,正式出台的《管理办法》要求比征求意见稿有所放宽。
一位银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管理办法》中并未出现此前预期的对银行资产规模或理财规模的要求,另外对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控股银行及非控股银行准入条件均进一步放宽,凸显监管对于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鼓励态度。
《管理办法》中监管评级条件,对违规行为“已整改到位”的要求调整为“已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此外,在股权转让上略有放宽,在对股东的限制中,正式稿中增加了“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除外”。
此外,在银保监会答记者问中也提到此举是为了“鼓励各类股东长期持有理财子公司股权、保持股权结构稳定的同时,为理财子公司下一步引入境内外专业机构、更好落实银行业对外开放举措预留空间。”所以,预留的空间或会为未来外资机构的加入提供了可能。
随着《管理办法》出台,理财子公司筹建加速,根据公开消息,目前已有20家商业银行宣布成立全资控股理财子公司,其中国有五大行已全部发布公告要设立理财子公司,12家股份制银行已有9家宣布设立,其次还有部分城商行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而从注册资本金来看,最高是工商银行160亿元,最低的是宁波银行和杭州银行10亿元。
“管理办法的发布或在一定程度上促成银行理财的分化。”杨慧敏认为,理财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门槛为10亿元,应该大部分银行可以满足。但会有部分中小银行在考虑到成本投入方面,或会选择不成立理财子公司,选择为其他理财产品进行代销。“一些在先前就已经实现理财事业部改制的银行,子公司成立进程加快。”
那么市民何时能从银行理财子公司中购买理财产品?据业内人士预计,最快也要到明年中旬。
“如果一切顺利,预计第一批理财子公司正式运营时期明年中旬。”赵璐表示,根据《管理办法》要求,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需要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其中筹建申请最长反馈时间为4个月,筹建批准期限为6个月;开业申请最长反馈时间为2个月,开业最长时期为6个月。“总体来看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所给予的反馈调整时期都较长,预计第一批理财子公司正式运营时期将在2019年7月之后。”
红星新闻记者吕波图据东方IC
编辑敬玲燕
>>附20家商业银行拟设立理财子公司名单
20家商业银行拟设立理财子公司一览
银行名称
公告时间
概况
中信银行
2015年11月
拟发起设立中信银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亿元
江苏银行
2016年2月
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资管子公司的议案
招商银行
2018年3月
拟全资设立招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亿元
华夏银行
2018年4月
拟设立资管子公司,
注册资本不超过50亿元
北京银行
2018年4月
拟投资不超过50亿元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宁波银行
2018年5月
拟全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
交通银行
2018年5月
拟全资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
注册资本不超过80亿元
光大银行
2018年6月
拟全资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
注册资本不超过50亿元
平安银行
2018年6月
拟全资设立平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不超过50亿元
南京银行
2018年6月
拟全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
民生银行
2018年6月
拟全资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
注册资本50亿元
广发银行
2018年7月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成立资管子公司,
注册资本不超过50亿元
兴业银行
2018年8月
拟全资设立兴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不超过50亿元
浦发银行
2018年8月
拟全资设立浦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不超过100亿元
杭州银行
2018年8月
拟全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
徽商银行
2018年10月
拟全资设立徽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不超过20亿元
中国银行
2018年11月
拟发起设立中国银行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建设银行
2018年11月
拟设立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农业银行
2018年11月
拟设立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工商银行
2018年11月
拟发起设立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